▼這句經典的標語來自 1988 年,流傳至今仍對品牌相當具有影響力。
▼可以看到 NIKE 在各種廣告上都有用上這一句標語。
▼創作者、NIKE 廣告總監丹 Dan Wieden 本人。
▼ 死刑犯吉爾莫 Gary Gilmore 的最後遺言 Let's Do It。他在 1962 年先後因為搶劫與攻擊坐了 15 年牢,出獄後仍就死性不改,成為美國 10 年來第一個執行的死刑犯,在當時也是引起軒然大波。
▼靈感的轉化就是這樣來的,是不是相當神奇。耐吉廣告總監丹 Dan Wieden 因為這句話也不知道幫 NIKE 賺了多少錢,相信死刑犯如果地下有知應該會覺得非常傻眼。分享給喜愛新奇新聞的朋友們一同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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